遗址保护历程
Ⅰ 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经历了哪三个阶段的发展历程
1949年以后,新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建立经历了形成,发展与完善三个阶段,即单一体系,双层次保护体系,多层次保护体系。
Ⅱ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历程
20世纪中叶,中国政府组织文化工作者对部分传统文化遗产进行了调查和研究,使许多濒临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抢救。1979年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发起“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编撰工作。1997年国务院发布《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对传统工艺美术作出明确的规定,通过建立国家评定机构,保护了一大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命名了200余名“工艺美术大师”。
从2002年起,文化部、财政部等有关单位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对具有重要价值且濒危的项目进行抢救性的保护。
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标志着中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进程中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中国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张学忠大使于12月2日在巴黎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递交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亲自签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公约》批准书。中国是第6个递交批准书的国家。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和政策。近几年来,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已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
2010年8月23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12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对此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Ⅲ 如何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址
其实,很多历史文化遗址政府保护得很好,只不过有些素质比较低的人经常去破坏,所以我觉得还是得提高国民的素质,那得从教育抓起。
Ⅳ 我国大遗址保护经历了怎样的历程
保护格局已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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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自觉性空前提升
尽管大遗址作为学术名词,进入公共传播领域时间不长,但是,良渚、牛河梁、二里头这些大遗址“新贵”的发现、发掘和保护,重新书写和阐释了中华文明的历史;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这些中华大地上人类活动的重要遗址、遗迹,不仅应被每一个华夏子孙“耳熟能详”,也是世界人类文化历史的骄傲。
除了毋庸置疑的重大历史文化价值之外,大遗址保护的另两“大”是规模大和影响大。万里长城、千里运河不必说了,朝阳的牛河梁大遗址、成都金沙遗址、无锡鸿山遗址等等,无不占地数公里乃至数十公里,一些大遗址项目甚至跨省跨区域,关于大遗址保护的任一举措都必然影响深远。因此,近年来,从长城资源调查到大运河申遗,从丝绸之路联合申遗到大明宫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启动,关于大遗址保护的每一项活动,几乎都是“国家行动”。“十一五”期间,我国有100个大遗址项目进入文化发展规划,即将到来的“十二五”规划中,大遗址保护已被列为主要内容。
随着文化传播和城市职能的转化,大遗址保护不仅“修正和改变历史”,也书写和规划城市的当代历史。“纵观无锡发展历程中取得的每一次辉煌,其背后最根本的动力是文化因素,而这些又都根植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之中。”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诗意的讲述可以说是很多城市共同的体会。
“规划一块绿地,可以带动上百亩土地升值,而建设一个遗址公园,则可以让整个城市升值;建设一个工业项目,可以服务一个城市几十年,而保护一处大遗址,可以让一个城市受益上百年、上千年。”正如洛阳市委书记连维良所说,厚重的历史给洛阳留下了包括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东周王城等6处大型遗址,古老的洛阳因此而名,因此受益。僻居乡野一隅的牛河梁遗址的发现,使朝阳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一举成名天下晓”,更是典型案例。
如何保护这些“声名显赫的文明使者”,为历史和子孙尽可能完整、安全地传承这些影响深远的文明载体?从国家到民众,大遗址保护的文化自觉性空前提升。大遗址保护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周口店、隋唐洛阳城、唐乾陵等多处大遗址专项管理法规施行,为大遗址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目前,国家文物局已批复了90余处大遗址的保护规划。高句丽、殷墟等重要遗址的保护展示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大明宫、郑州商城等大遗址拆迁和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改善了遗址周边环境,以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新疆段和西安片区、洛阳片区三线两片为核心,包括100处重要大遗址在内的大遗址保护格局初步确立,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两年,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大遗址保护理念不断创新,形成了《西安共识》、《良渚共识》、《洛阳宣言》,提出了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新理念,大遗址保护进入新阶段。
三大矛盾有所缓和
“举政府之力”几成共识
文化遗产保护千古事,大遗址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镇,大遗址保护也是难上难。据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速度达到同期世界城市化进程速度的两倍,城市发展将面临“加速发展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矛盾的焦点是城市人口激增,城市用地急剧扩张,使许多过去处于城市边缘的大遗址逐渐纳入城市用地范围。
首先是如何解决大遗址保护与土地城建之间的矛盾。无锡鸿山遗址范围内的土地,原来都属于无锡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用地。算眼前账还是算传承账?算经济账还是算发展账?算局部账还是算大局账?无锡政府最后将鸿山遗址7.5平方公里的土地全部用于鸿山遗址公园建设,对遗址规划范围周边的农业用地进行统一规划和引导,并进行农业结构规划,形成了省级都市农业生态园;并充分利用鸿山遗址、泰伯墓等历史文化资源,结合拆迁安置工作,规划建设了鸿山文化新市镇。通过配套功能的完善,使鸿山大遗址保护和宜人宜居环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具有更为强大的生命力。
其次是如何解决大遗址保护与居民生产之间的矛盾。生活在遗址区的居民守着祖先留下来的珍贵文物大遗址,受文物保护法的限制,他们不能办工厂、修路、建房,只能眼看着周边地区的经济不断地超越自己,遗址内的生活基础设施落后,环境脏乱,社会治安也不是很好。
每个人都有享受先进文明发展的权利,不能让传承文明成为“落后吃苦”的理由。西安市在大明宫等大遗址保护规划中,针对不同区域的农民和居民采取不同的措施,如在保护核心区,把农民变成城市居民,对中青年人员安排就业,对文物保护区实行疏散人口的政策,以减轻对文物本体保护的压力等等。这些做法不一定广泛适用,但是善意的出发点可资借鉴。
由于历史原因,大遗址上往往已经“盘踞”着众多的工厂企业居民住房。拆迁、安置、重建,资金压力大。巨额的资金单单依靠中央补贴远远不够,如何创新投资营运机制,以地方政府筹集为主中央财政补贴为辅,同时支持和鼓励社会多元力量参与,顺利解决了资金筹集的难题,成为大遗址保护要过的第一关。
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融资渠道也不同。以西汉南越国遗迹保护为例,对经济相对发达的广州来说,在城市中心发现这一遗迹,全民“狂喜”,城市规划建设为之绕道,保护资金不成问题。这是发达地区。相对不发达的安阳、朝阳等地区,投入资金虽有多少之别,但“举政府之力”之魄力之见识令人感佩。
保护成果受惠于民
展示特色和法规制定并重
专家表示,城市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肌理,顺之则胜,逆之则败,遗址各具特色,所以遗址保护的方式也要防止雷同的倾向,要在深化对遗址文化内涵的理解上下功夫,实现遗址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民众体验到文化遗产保护好处,才会成为身边大遗址最有力的守护者。“考古遗址公园是基于考古遗址本体及其环境的保护与展示,融合了教育、科研、休闲等多项功能的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依托考古成果所建成的考古遗址公园,是以遗址为内容,包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同时,相较于单纯的遗址保护而言,它更注重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为全民所共享,其服务公众、反馈社会的功能更加突出。”童明康说。
据介绍,大遗址保护管理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将会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同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将作为“十二五”期间我国大遗址保护的重要内容得到大力推动和支持。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可建成30处考古遗址公园和50处遗址博物馆。对此,西安市副市长段先念提出针对大遗址保护问题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国家应该制定《大遗址保护管理条例》,将大遗址保护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其次,由于大遗址保护涉及人口调控、征地、移民、拆迁、环境整治、土地利用调整、经济结构调整等复杂问题,国家应该出台配套政策来协调和处理这些问题。
过去高楼大厦曾普遍被认为是现代城市生活的象征,今天,文化遗产尤其是大遗址则成为城市生活改善的重要标志。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积极保护下,大遗址正在摆脱“蓬头垢面”的形象,逐渐成为城市中最美丽的地方,“莫问遗产兴废事,请君只看大遗址”。
Ⅳ 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历史遗产是一种保护性而非开发性的资源应通过制定发展规划处理好专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属。
保护也不是说一点都不能动、保护下来不用,保护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发挥它的作用。各地的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都成为丰富的旅游资源,给当地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但历史遗产是一种保护性的资源,而非开发性的资源,保护是第一位的。要合理利用,利用得不好不仅会影响保护,甚至造成破坏,要防止“杀鸡取卵”式的利用。 对历史遗产的利用要考虑长远利益,过度开发将导致灭顶之灾。
Ⅵ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1,要建立和完善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体系版;
2,各级政府要把保权护人类文化遗产同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结合起来,根据各自历史和自然环境的实际状况,对每一处文化遗产都要制定出相应的保护措施,规范保护程序,建立和健全保护机构,落实保护责任制,促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3,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保护文化遗产的资金投人;
4,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
5,是要切实加强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Ⅶ 怎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长期形成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杰作,毁之不再生,催之不可成。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让她们在今天现代化中继续发光,正是一种现代文明的象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与现代化建设似乎是一对矛盾,但实践证明两者完全可以共存共荣,互相促进。-二百年前,欧洲人在产业革命初期也曾大肆破坏古建筑古城堡,不过他们很快觉醒,从法律制度和市民意识上着手,严加保护。今天,一批批中国人去法国、英国、意大利等国,看到的是古与今、旧与新之间的和谐生辉,古城区的原汁原味,几乎看不到拆房扩路的"旧城改造",然而那里照样游人如织,环境优美,经济发达。可是,我们不少人考察回来后只记住高楼大厦,忘记了保护历史。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这些年文物保护成绩是显著的,同时对文物"建设性破坏"的情况也令人吃惊。中国现有21处世界遗产中,浙江还是空白。其实浙江是文物大省,杭州、绍兴、定海、塘栖等地的古城区,原先足以与平遥、丽江媲美,甚至更有优势。她们躲过了自然灾害、政治运动,却倒在现代化建设的误区中,真是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子孙后代,实在令人遗憾。抢救历史文化遗产确实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最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从法律上筑起了又一道保护的"屏障"。只要我们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历史文化遗产就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为什么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屡禁不止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处理好如何看待"政绩"的问题。客观上,"父母官"有压力,总想在任期内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和市容市貌。这当然是好事。我们不但不反对,而且要尽力支持,问题是怎样正确认识并把握"政绩"。我认为,建设新城是政绩,保护古城、留住中华民族的优秀遗产也是政绩,后者做起来更不容易,更需要有远见。纽约、香港历史很短,是在海岛、沙滩上建成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伦敦、巴黎、罗马历史悠久,精心呵护古城,同样可以成为著名的国际大都市。周庄、西塘等江南6个古镇,今天名声大振,成为旅游热点,其实浙江原来条件更好的古镇有不少,但都被以"破旧"、"落后"等借口一一拆毁掉了。这些古镇虽然面貌一新,但没有特色和知名度,也没有游人和吸引力。城市化进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历史,坚持特色,而百城一面、千街一面正是现代化的一忌。杭州是有2200多年历史的古城,有层层叠叠的历史积淀,不能将精华与糟粕一起扔掉,在古城区内不宜采用深圳、上海浦东等新兴城市的办法。仇保兴同志到杭州上任不久,就与其他市领导在记者来信中批示紧急保护河坊街及其附近地区,保古城建新区,进而将西湖申报世界遗产提上议程,邀请国内外专家献计献策,这适合时代潮流,符合民心,我看这就是一大政绩。
对外开放使我们意识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然而,我们不少人在观念、行为上仍处于一种蒙昧或自然满足的状态中。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西湖申报世界遗产,是杭州在21世纪进一步对外开放,成为国际性的风景旅游城市的关键性步骤。因此,从现在起,有关的各项工作就应当按世界遗产的标准来衡量,与世界接轨。踏踏实实,一步一步努力,再大的困难也会变小,再小的希望也会增大,直至成功。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http://www.zjol.com.cn/node2/node2352/node2354/node15917/userobject12ai146874.html
http://www.china.org.cn/chinese/TR-c/17392.htm
http://www.xkdesign.net/bbs/dispbbs.asp?boardid=24&id=114
Ⅷ 保护历史遗址有什么重要意义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为此,党的十七大把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并号召全党全国人民“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可见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同时还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意义重大。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不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遭到破坏。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珍贵文物流失境外。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许多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在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人们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因此,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具有更加现实的紧迫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Ⅸ 如何保护历史文物古迹
保护是指为保存文物古迹实物遗存及其历史环境进行的全部活动。保护的目的是真实、全面内地保存并延续其容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保护的任务是通过技术的和管理的措施,修缮自然力和人为造成的损伤,制止新的破坏。所有保护措施都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保护必须按程序进行,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总体上分为六步,依次是文物调查、评估、确定各级保护单位、制订保护规划、实施保护规划、定期检查规划。所有程序都应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专业规则,并且广泛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保护的原则:必须原址保护。尽可能减少干预。定期实施日常保养。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按照保护要求使用保护技术。正确把握审美标准。必须保护文物环境。已不存在的建筑不应重建。预防灾害侵袭。